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7-08-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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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38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7〕145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12 11:15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7〕78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高温季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温、高湿、雷电、暴雨等交织出现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刻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专题部署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雨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坠落等为重点的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对高温天气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高温天气不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停工的要停工、该停产的要停产,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水发〔2017〕144号)的安排部署,以病险水库、水利施工、农村水电等为重点,加强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检查所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跟踪整改和督促检查工作,对不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予以“一票否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予以惩处。

水利建设施工方面,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和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全面排查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与支护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要严格落实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

用电安全方面,切实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做好露天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电器设备、电动工具等安全使用及检测检验工作和狭小、潮湿、易导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各项规定,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要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减少和杜绝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预警工作,加强同气象、安监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质,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安康市水利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