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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座谈会

作者:陈钊发布日期:2018-05-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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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省市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深入交流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年度任务推进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市水利局副局长唐大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汉滨区等6县区就“量化赋权”试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工作作交流发言,市水利局供水科就水质安全达标、项目前期资料、核查认定验收、巩固提升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对各县区提出了具体要求。

唐大明在充分听取县区交流发言后,对各地在水利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要求各县区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抓好供水设施的改造提升。一是细化建设标准。日供水50m³以上的水厂,应达到“五有”标准;10-50m³的水厂,应达到“三有”标准;10m³以下的分散工程,应配齐各类配套设施;管网敷设和到户工程要规范施工,要保证冬季防寒且便于日常管理。二是确保水质达标。各县区要转变规划理念,遵循“能大不小,能联不单”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完善消毒设备,规范消毒工序。水质检测上要统一标准,实行水厂自检、水利部门巡检、防疫部门抽检的三检制。同时加强水源保护,从源头上保障水质。三是管好村级工程。结合“量化赋权”改革工作,大力推广“供水协会+管水员+X”的村级供水工程建后管理模式,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维护基金归集方案,明确管护主体,保证村级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四是规范核查验收。各县区要按照省市关于贫困退出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把控时间节点要求,及早开展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确保核查资料规范、程序到位。五是强化督查考核。根据省市对脱贫攻坚工作“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评比”的要求,我局印发了《安康市水利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康市水利扶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各县区要认真学习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年度水利扶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