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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河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6期(总46期)

作者:发布日期:2018-04-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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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按照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各县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执法巡查320余次,查处违法行为56起,扣押渔船12艘,销毁电鱼设备41套,收缴各类网具210副、非法野生渔获物12500余斤,警示教育360人次,移交公安部门处理42人,有效地保护了全市渔业资源。市县水利渔政部门提前印发《2018年禁渔期公告》,在城区、集镇、码头、下河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向主要河流沿线居住的群众进行水法规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利用执法宣传车、平面媒体、广播电台、微信平台等方式,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三下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的开展,全方位加大渔政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良好护渔氛围。各县区结合河长制落实,完善河长+警长+X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预防为主,宣传教育和铁腕执法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常态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整合水政、渔政、公安、海事等执法力量和基层河长、护河员队伍,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和电、炸、毒鱼等行为,深入推进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行动。对于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从严从重查处。对跨区域的河流、水域,采用市县联动跨区域执法。同时,执法人员还经常深入农贸市场,查处违法销售行为,并通过货物来源倒查违法捕捞行为。  镇坪县开展河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镇坪县以河长制为抓手,组织开展河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境内河流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县河长办及水利部门利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河长制知识。同时组织水利、公安、环保、国土、住建、交通、电力、文广、农林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河道巡察力度,摸清采砂制砂企业、倾倒垃圾点、违章乱搭乱建情况底子,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根据偷采者、违法施工者的出没规律及时调整巡察时间和次数,采取日查夜守和加强节假日巡察等办法,形成了全覆盖监管格局。该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已组织10次执法行动,130人次参加,查处案件32件,结案6件,共处罚款12万元,查处违法建筑1795平方米,限产停产18家砂场,依法拆除2家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