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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河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7期(总47期)

作者:发布日期:2018-04-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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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开展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近日,安康高新区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组织多个部门对辖区内付家河、月河沿岸砂场洗砂、采砂、运砂、卖砂、堆砂压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通过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高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区河长办、执法局统筹协调,供电部门切断采砂场供电,执法人员现场指挥监督,调用挖机、铲车等机械设备,依法拆除了辖区内4家违法砂场的洗砂台及其附属设备。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谁设障、谁清除,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执法工作组对所有拆除采砂场下发了自行恢复本段河道通知书,要求限期清运渣料、平复河道。

为巩固整治成效,该区将继续加大巡河监管和集中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秩序,从根本上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


平利县建立河库问题清单狠抓水环境整治

为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有效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近期,平利县政府领导带领县河长办、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干部组成巡查组,深入主要河流巡查督导,现场解决突出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跟踪整改落实。

连日来,县河道巡查组对辖区内黄洋河、吉河、坝河、岚河4条主要河流进行了巡查,共巡查河道180公里,发现各类环境问题86个,现场解决23个,对现场未能解决的53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给相关镇和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该县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加强河道违法行为整治,促进了河湖问题解决和水环境的改善,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