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刘锐萍)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向世人宣告:“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坚定从容的话语间凝结着治国理政的智慧和部署,也昭示着我国江河湖泊管理逻辑的全新变化。
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由此,经过多地近十年河湖水系治理的经验积累和智慧释放,一个新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河湖管理机制,在中国大地成长起来。
安康,作为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地级市,并没有因为偏居一隅和距离政策中心的遥远而落于人后。相反,早在2013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河长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而此次中省政策的落地,更加坚定了我市河长制向前跨越的步伐。
河长不是职务 是第一责任人
六月的安康是绿色的,一江汉水自西而东,日夜欢腾。受她滋养的310万安康儿女徜徉期间,感受着安康在新的历史坐标中赋予我们的美好。作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面积最大的地区,安康水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均居全省第一位,是全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和南水北调水源涵养面积最大的地区。
汉江,作为我国“江河淮汉”四大河流之一,是内地地区唯一基本没有污染的河流。因此保护好一江清水既是政治使命也是群众期盼。
今年3月20日,继全省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发布后不久,我市召开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会上,时任市长徐启方发表重要讲话,“‘河长’不是职务,而是把党政领导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各级党政一把手到水生态保护的具体责任者,从打捞垃圾、河道管理到环境总把关,任务被分配到每一级的每一个人,充分解决过去河湖环境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身为一河之长,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则可能面临追责。”
一席掷地有声的话,显示出了我市治理河道问题的决心,也昭示着这场“治理战”必须抓铁留痕。
随后,我市下发了《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总河长由市委书记郭青、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俊民担任,汉江干流安康段及11条主要支流由市委副书记、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任河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总警长,并分级设立河道警长,从点上突破到面上统筹,织牢监管防护网。
截至5月底前,全市已落实各级河长2993名,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每条河流都有了自己的守护者。市、县、镇、村四级也先后建立了“河长+警长”体系,实现了各层级“参与治水、共同治水、水清有功、水污有责”的无缝对接。
水利、公安、发改、环保、国土、农业、林业、交通、住建等15个部门各有分工、各担使命,共同构成了全市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管理的“网格”,实现了全市河流治理全覆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岚皋县在全市“河长+警长”的体系建设下,依据县情、探索创新,在原有“两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督察长,形成“三长治河”,成为我市的一大亮点。
至此,我们发现,我市的河长制落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从上而下的文件复制和机械模仿,而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河长+警长”四级管理保护体系的一个有效探索,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和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达标。是安康河长制升级版的全方位打造。
不仅有人管 还要管得好
5月9日,全市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岚皋召开,会上,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吴平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党政领导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也是解决我市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我们的每条河流不仅要有人管,还要管的好!”
如何才能管的好?
岚皋县的“三长河制”给我们带来一束亮光。
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出台后,岚皋县及早行动,对全县境内所有河流进行重新确权划界,由县、镇、村党镇“一把手”分别担任河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河长,县公安局和各镇派出所所长兼任总警长和镇级责任警长,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总督察长,县水利局长和县环保局长担任督察长。采取“三级三负责”制度,“三长治河”办公室定期收集反馈河库管理问题,进行会商研判,推进整改整治,形成河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督察长抓监管的治河格局。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县委研究专门解决了2名编制,专职负责日常工作。县财政每年拿出36万元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12名无就业人员任镇级镇督察长,拿出10万元资金奖励工作突出的河长。实现管理无盲区、无死角、有效率。
实践证明,岚皋做法给我市河长制探索出了一条可以借鉴和推广的模式。
5月15日, 陕西《改革工作动态》第12期(总第225期)以《岚皋三长治河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为题对岚皋创新推行“三长治河”管理机制进行了深入报道。
6月9日,《河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督察长抓监管——陕西岚皋“三长治河”合力大》文章,在人民日报刊发。
以岚皋为典型,各县区分别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河长制有效落实。
平利提出“河长上岗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公示宣传到位、履职尽责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的五到位工作方式,确保河长制不停留在纸上。
镇坪县编印了河长制工作手册、巡查日志,有效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从今年4月份开始,汉江两岸每隔一段距离,就可以看见一个竖立在醒目位置的蓝色公示牌,上面清晰地写着各级河长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明确标注着河长的工作职责。
一位路过市民感慨地说:“这种‘有问题,找河长的明确公示,公示的既是河流的责任人,也是河流的代言人。体现了我市敢于接地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姿态。”
我们看见,在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1号文件里,不仅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职责分工,而且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文中提到:“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库渠环境遭到严重弄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路艰辛、一路掌声。
在全市上下的齐心协力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市直部门及责任人的积极配合下,我市河长制赢得肯定。
4月14日,全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工作现场会召开,省河长办通报了全省总体进展情况,我市在会上受到表彰。
4月19日,省长胡和平在汉中召开省河长制成员单位和陕南三市河长参加的汉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我市河长+警长、强化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的有效探索得到省长的再次肯定。
4月20日,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给予我市“动得早、动得快,工作实、工作细,有特色、有效果”的表扬。
江河安澜,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惩罚明确的一种铿锵有力的践行。
实现江河安澜 还需万众一心
初夏的一江两岸总是更加摇曳多姿,无论是曾经的“金州”,还是现在的“安康”,生活在这方水土上的人们都和汉江息息相关。大到出行运输,小到衣食住行。此起彼伏的浣洗声曾经是这里的一道“风景线”。然而随着干净衣物流出来的污水也成了一种污染源。
我市河长制启动以来,这道“风景线”逐渐消失了。家住西关的张随之女士今年50岁,她说自己在汉江边洗了30多年的衣服,起初有人劝说她以后不要在河边洗衣服时,她很不能接受,后来经常有人耐心地给她和一起洗衣服的人做工作,讲政策,自己不仅接受了,而且也劝说邻居们不要再去河边洗衣物。“
我们一个老百姓也能给遥远的北京人做一点贡献,心里就觉得很骄傲”。张随之说道。
时下,行走在岚皋县横溪河畔,只见清凌凌的横溪河里,一朵朵浪花从鹅卵石边冒出,伴随着哗啦哗啦的声音流向远方。岸边绿树成荫,农家小院如在画中,清澈的河水、怡人的景色,使游客比往年增多了不少。
然而一年前,这里却是另外一番模样。沿河农户的污水直排到河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蝇虫飞扰,远远地便能闻到臭味。
“以前没人管,大家你扔我也扔。现在有督察长监管,有巡查员巡视,保洁员每天下河打捞垃圾,大家也不好意思再乱扔乱排了。”家住岚皋县城关的一位农民说道。
2017年4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副市长鲁琦指出:“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辖区总河长,要亲自研究、亲自过问,带头开展专项整治;分管领导要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隐患必查、问题必改,整治到位。”
由此一场专项整治活动在各县区拉开序幕。
4月26日,市水利局会同汉滨区政府,对汉江安康城区段河道监管工作现场督查。要求对河道碍洪物进行彻底清障、对河道所有入口隔离设施加固完善,落实专人值守巡查,严禁机动车辆下河洗车,确保河道水质安全。
旬阳县对城区段3个社区300余亩河道开展集中整治,先后查处涉水违法案件32起,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3人,行政罚款13人,关停非法采砂的黑砂场5个,有效遏制了河道非法采砂等违规违法现象。
汉阴县对工矿企业生产排污、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河边垃圾乱倒、河道乱采乱挖等问题进行摸排,下达整改令。
据市公安局警长办公室数据统计,从4月份以来,全市共落实市、县区公安局、镇办派出所、村(社区)警务室四级河道警长965人,开展涉河矛盾纠纷隐患排查1330余次,排查问题隐患76起,现场整改落实23起,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河联合执法80余次,查处涉河违法案件36起,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12人。
“要使我们的每条河流发生脱胎换骨的改变,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级党政机关的努力,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宣传和有效监督,需要各级公益组织的积极参与。”市防汛办主任、河长办副主任曾忠文说。
海子曾写诗:“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给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流都起一个名字,我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是一种何等温暖的情怀。我们也期待,每一条河流,都流淌着我们的乡愁,寄托着我们的情感;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河长,都代言着安康,成为我们的责任守护者。只有这样,我们的江河才能回归原有的生态底色,重塑我们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