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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陕西安康市进一步落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17-05-1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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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5月11日讯  5月9日上午,安康市在岚皋县召开全市河长制现场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安康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汉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议及全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通报安康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

会议指出,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河长制工作在我市取得更大成效。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定下发了《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探索建立“河长+警长”四级管理保护体系,全力打造安康河长制升级版。目前全市已落实各级河长3055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总警长;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15个成员单位职责,开展了为期百天的涉河违法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宣传活动,全市河长制深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按照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做到“河长+警长”全覆盖;要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组织管理,要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议同时强调,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治理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协助本级“河长”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河长制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置于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常态警务工作内容。各级“河道警长”要经常性到负责河段进行巡查,重拳打击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为打击工作重点,将河道专项行动整治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协作配合、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担当起捍卫“碧水蓝天”的历史使命,为全市“青山绿水”生态发展保驾护航。

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安康市岚皋县四季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四季镇河长制工作汇报,观摩了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岚皋县水利局就“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镇坪县水利局就“河长+警长”推进工作做经验交流发言。安康市水利局、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水利局长、主管副局长及各县区公安局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