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水利部河湖整治四大专项行动都有哪些组合拳

作者:发布日期:2018-06-25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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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解读 | 水利部河湖整治四大专项行动都有哪些组合拳
索引号 016048180/2018-0549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6-25 07:54

水利部近日部署,今年下半年集中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地方河长湖长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改善河湖面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值得注意的是,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都将纳入河长制总结评估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本期,中国水利网带您解读四大专项整治行动都有哪些内容和特点,形成了怎样的一套组合拳。

行动一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国所有河湖,其中,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另行安排。

行动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维护河湖采砂管理正常秩序。建立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地方责任体系,严格规划、许可、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健全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结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际,对长江非法采砂整治作出专项部署。

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全国河湖采砂管理现状和非法采砂情况,查清非法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建立完善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国河湖采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切实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

        要求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完成调查摸底,10月31日前完成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7月—12月,水利部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集中整治后,各地持续建立完善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行动二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内容

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国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垃圾围坝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行动目标

        对我国现有9.8万余座水库大坝,全面摸清垃圾围坝有关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建立健全垃圾清理工作机制,将垃圾围坝整治工作作为水库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围坝垃圾清理经费和设备等;抓紧开展垃圾围坝整治工作,原则上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行动三长江干流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范围

        检查整治对象为长江干流已建、在建岸线利用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和涉及岸线利用的护岸整治工程、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行动内容

        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餐饮趸船、长期“占而不用”的岸线利用项目、违反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岸线利用项目。

行动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内容

        部署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江河安澜。针对发现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对照点位清单,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需要鉴别的固体废物,经有关部门鉴别分类后,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清理整治后的滩地,及时组织开展复绿等生态修复,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和污染问题。

行动目标

        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基础上,沿江有关地方抓紧建立河湖管理范围内排查出的固体废物点位清理整治清单,制定工作方案, 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梳理提出存在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填埋隐患的敏感河段和重点水域,强化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防联控和集中打击,引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管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