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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集中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及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18-08-1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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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境内入河排污口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自8月9日起,石泉县水利局、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县境内入河排污口现状及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并开展规范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水十条”考核责任目标所涉及的水体、住建部门列入黑臭水体整治名录的水体、水利部门实施“河长制”管理的水体等标准要求,对县境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沿河排查。对前期未排查到的排污口在本次调查摸底中将全部纳入普查,确保普查范围内排污口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行动要求,本次摸底排查工作要认真填报排污口清查表,准确填写每一项指标,地理坐标应统一使用国家发下的二维码进行定位,并在录入系统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自查中应重点对独立的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入河排污口,市政污水入河排污口,镇级以上地区排污口进行全面核查。对于已取缔的非法排污口,只要仍在排污的,必须严肃追究。

调查摸底工作将在8月20日前完成,之后将进一步开展规范整治,针对违法设置、布局不合理、审批不到位、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设置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检测,确保全县入河排污口全部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