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加强157座水库的安全度汛管理工作,扎实落实“十条措施”,确保下游人员安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一是强化主官主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提高思想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主官主责,坚持“一把手”部署、协调、督查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落实三个责任。坚持属地要求,全市共落实水库党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三个责任人525名,并设立公示牌,实行三个责任人动态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
三是编制一库两案。突出实战性,分县区共汇编314个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及抢险应急预案,批复报备,汇编成册,认真演练,确保紧急时刻指挥有序。
四是坚持常态排查。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坚持“隐患排查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共开展两轮水库安全度汛隐患排查行动,确保水库始终处于良性运行状态。7月31日又安排157座水库展开自查。
五是抓紧隐患整治。坚持“领导日程、精干力量、资金项目”三个聚集,对自查、督查、排查出135个度汛隐患,采取清单销号制,至8月15日前已完成110个一般隐患整治,落实溢洪道预先扩挖清障4处,整修泄洪设施启闭问题11个,导渗和处理排水43处。对25个重点安全隐患,采取争取项目,制定方案,实施加固处理,根治隐患。
六是落实预测预警。土洋结合,逐库落实降雨、水位观测设施和监测系统,配备监测、预警、通讯设施,采取广播、网络、电话、警报器、锣鼓等,确保洪水信息和调度指令第一时间传递到每座水库,确保紧急情况能向下游发出预警信息。
七是严格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制度,强化水库运行管理,落实汛限运行,预泄腾库、错峰滞洪等关键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和下游城镇安全。对病患水库水电站一律空库运行。
八是加强值守巡查。从严落实水库带班值守,维修养护、运行监测、巡查抢护等责任。汛期三个责任人24小时在岗在位,指挥指导抢险,防止发生漫坝、溃坝事故。遇有雨洪时加密监测和巡查频次,明确群众转移路线,确保风险区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及时转移避险,避免人员伤亡。
九是推进除险加固。抓好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实施、验收、移交等工作,坚持“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度汛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抓好应急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十是严格督查问责。8月7日起,全市共对19座水库的“三个责任人”在岗情况、三个措施及应急抢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暗访抽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