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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督导检查汉中市、安康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作者:发布日期:2018-09-3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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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至28日,按照《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的通知》安排部署,由省水利厅安委办负责同志带队对汉中市和安康市及所辖重点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汉中市、安康市及勉县、南郑区、洋县、佛坪县、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等2市8县(区)和相关重点企业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16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了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查阅了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资料,并就个别企业存在问题下发了督导抽查清单,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查组要求,被检查单位、企业要持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行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二要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好监管责任;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三要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