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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实施意见

作者:发布日期:2018-07-1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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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创指发〔2018〕8号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康,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服务保障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至2020年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以下简称“全国综治优秀市”)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五新”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公共安全监管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安康建设成全国吉祥平安的地区。

    (二)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历年创建经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防止“五个发生”,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众安全感领先全省,每年获得“全省综治优秀市”称号,2020年成功创建为“全国综治优秀市”。到2020年,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更加完善,平安法治文化影响力扩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自觉性提高,社会心理服务得到普及,系列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信访秩序全面规范,依法治理民风取得进展,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覆盖,综治信息化运用能力增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有效,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综治干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形成规模,专家治理团队发挥作用明显,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牢牢把握综治平安建设创优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坚持齐抓共管原则,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坚持重心下移的原则,重基层、强基础,将力量向基层延伸,将人财物保障向基层倾斜,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坚持面向未来的原则,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解决现实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组织、引导、支持人民群众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

    以公众安全感持续领先全省为目标,大力弘扬平安法治文化,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引导“两新”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的内生动力。

    1.建立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建立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建立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建立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构建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的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市综治委每半年、县综治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公众安全感调查,及时发布调查结果。排名后3名的县区、市直部门和镇办、县级部门,分别由市、县创建办进行约谈,连续两次被约谈的直接纳入重点管理。镇办拓展群众工作法,组织干部上门“一对一”“多对一”开展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各部门在做好干部职工宣传普及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向其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服务对象以及所联系的“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宣传,争取更大范围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参与,确保全市公众安全感处于全省领先位次。

    2.大力弘扬平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平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平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平安法治文化。发挥党报党刊主阵地作用,创新传统宣传模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弘扬综治平安文化,深化政法综治公共关系建设。在《安康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法网站开辟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专栏,《安康日报》每季度推出专刊1期。各县区建成10面永久性综治文化墙,每年在中省市党报党刊以及市《创优简报》刊稿不少于10篇,在网络媒体刊稿不少于100篇,在市级微信公众号刊稿不少于10篇、县级微信公众号刊稿不少于100篇,每季度配合《平安建设·法治安康》栏目组制播节目不少于2期。各镇办在集镇和村社区活动室普遍设立平安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各部门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等平台,定期宣传平安法治文化,积极组建微信公众号群、政法综治网群、政务微博群,抢抓宣传热点,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3.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弘扬平安建设人民建,建好平安为人民的理念,探索平安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自觉性,着力构建群防群治网络。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社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按照总人口8%的比例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红袖章”联防巡防活动,努力消除平安建设盲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两新”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所有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资产规模达5000万的经济组织和人员达10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创建工作。

    4.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水平,坚决防止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以应对社会突发事件为重点,加快建成大众心理服务体系,引导人们及时防范、正确应对、科学处置,努力消除社会恐慌心理。以服务个人应激事件为重点,加快建设个体心理服务体系,避免因个人处置不当造成社会危害。以特殊人群心理服务为重点,完善心理矫治服务体系,建成市县两级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强制医疗中心,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收治管控要求。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动态排查、法治教育、心理矫治、生活帮扶、回归社会“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体系,特殊人群心理服务覆盖率达100%。
    5.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把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作为创优工作的基础工程,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十个没有”创建活动。将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由平安镇办、村社区、单位、景区、校园、家庭向医院、企业、工地、小区、市场、宗教场所等地延伸,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全覆盖。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研究制定平安创建三年规划、年度计划,完善创建工作流程和考核验收标准,落实清单管理、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创建命名一批平安示范行业、单位,及时取消复审未达标单位的命名,至2020年,85%镇办达到市级示范、90%村社区达到县级示范、95%家庭达到县级示范标准。

    (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以建设平安法治安康为目标,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 安全、治理社风民风、助力脱贫攻坚、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 秩序,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的法治良序。 
     1.依法助力脱贫攻坚。依法助力脱贫攻坚。依法助力脱贫攻坚。依法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法综治工作助 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明确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 信访六个部门的主责,做实涉贫矛盾化解、涉农违法犯罪打击、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领域犯罪查处、扶贫领域案件集中 审理执行、法律咨询服务等重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脱贫攻坚工 作秩序。把依法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树立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 发挥好基层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健全完善“三治融合”的基层城乡社会治理体系。 
     2.依法化解依法化解依法化解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各类矛盾。各类矛盾。各类矛盾。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100%,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强化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能力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培育30个民间品牌调解室,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和公调、诉调、检调、访调无缝对接机制,整合各种调解资源力量,着力构建排查、化解、回访工作体系,统筹各种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手段,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率达97%以上。总结推广调解典型经验,整理汇编典型案例,形成有特色、有实效、有指导性的经验做法,打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安康模式”。 
     3.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依法治理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经常性严打整治机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涉枪涉爆、制毒贩毒、网络诈骗、赌博卖淫、高利放贷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深化拓展“三个精准防范”,动态管控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逐年压降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暴力命案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万分之零点八以内,坚决防止一次死亡3人以上命案和“民转刑”命案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严厉打击10类黑恶势力,深挖背后“保护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战果。 
     4.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严格落实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责任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事项,提高案结事了水平。坚持双向规范信访秩序,一手抓合理诉求解决,严肃问责部门和干部失职渎职违法乱纪行为,一手抓信访秩序整治,依法坚决打击缠访闹访和进京非访等涉访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稳妥处置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访,信访总量和赴省进京访全面下降,年信访责任强度系数持续处于全省末位。 
     5.依法强化公共安依法强化公共安依法强化公共安依法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全监管。全监管。全监管。落实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推进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共用。严格落实寄递物流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全程信息化管理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落实“三个100%” 要求。夯实公共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网约车等产品共享领域的安全管理。运用科技手段动态监测车站、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做实做细研判、预警、分流、管控工作,防止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突出抓好校园及周边、医院、商场、影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
定期排查清理安全隐患,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升级扩散。    
     6.依法治理民风问题。依法治理民风问题。依法治理民风问题。依法治理民风问题。积极服务新民风建设,组织系列主题宣传、开展系列集中整治、化解系列突出矛盾、形成系列典型示范、推出系列创新成果,扎实开展民风依法治理活动。坚持抓点示范、有序推进、全面普及的总体布局,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建设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以弘扬优良家风为重点,建设孝老爱亲的社会风气;以规范治理“人情风”为重点,建设节约俭朴的社会风气;以鼓励激励创业为重点,建设勤劳苦干的社会风气;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建设和衷共济的社会风气。通过抓关键、破难点、建机制、促成效等系列措施,使“诚、孝、俭、勤、和”成为安康发展的新风尚。
     (三)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以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为目标,坚持“党建+”“互联网+” 系统思维,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打造生态绿色、智慧管理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1.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按照资源共享、信息共用、问题共治的原则,扎实推进各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服务群众、 “一个平台”处置反馈、“一套制度”议事管事的机制运行,确保2018年底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市、县区、镇办、村社区、网格五级综治信息系统联网应用,逐步扩展信息采集、业务办理、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智能决策、视频指挥等功能应用,不断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迈进。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雪亮工程”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国家重点支持城市为契机,加快打造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6+5+X”升级版。整合各类视频监控资源,推动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城镇道路交叉口、镇村主要干道、案件高发区域、人员密集及治安 复杂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无盲区。2020年建成社会治安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目标。 
     3.全面推行网格服务管理。全面推行网格服务管理。全面推行网格服务管理。全面推行网格服务管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按照“属地管理、规模适度、街巷定界、无缝覆盖、方便服务、动态调整”的原则,城镇社区以200至300户为标准划分1个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基础划分1个网格,偏远山区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组湾为界”的原则划分网格,工矿、企业、学校、农(林)场、部队驻地等可划分特定网格,2018年底前,实现网格服务管理全覆盖。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总要求,创新网格划分科学化、要素整合全面化、人员配置专业化、信息采集系统化、信息平台智能化,形成“全要素”网格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员责任制,规范收集社情民、代办社会事务、宣传政策法规、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网格员管理制度,重点解决人员选配、业务考核、劳酬待遇等问题,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信息化。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信息化。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信息化。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信息化。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动态更新“一标三实”数据,摸清人房底数,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动态化、信息化人口管理模式。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实施实时关联管理,推行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模式。深入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严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发生。建立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邪教人员、留守人员等重点人信息库,重点人员信息录入率、列管率达到100%,推进信息共享,实行动态管控,严防违法犯罪案事件发生。 
     (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新时代综治干部队伍。 
     1.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升有效防控风险、精通社会沟通、运用法律政策、适应新媒体能力,着力打造讲政治、守规矩、懂专业、重法治的综治干部队伍。建立综治干部业务轮训、学历提升、合作交流制度,完善县区、镇办综治干部到市委政法
委跟班学习机制,鼓励支持综治干部推出创新成果。创新综治干部队伍管理,规范表彰奖励制度,深化“三项机制”运用,培育广大综治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能。大力选拔有基层领导经历和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进入综治队伍,广泛开展“大培训”、“大比武”活动,每名综治干部年参训时间不少于15天。    
     2.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落实“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三官一律”进社区和社区民警专职化等机制,规范基层调解、治保、“红袖章”队伍管理,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的运行、保障机制,夯实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专业社工队伍,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开发和规范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生力军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为各级综治维稳中心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强制医疗机构等招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社会治理的专业技术含量。 
     3.建立专家社会治理团队。建立专家社会治理团队。建立专家社会治理团队。建立专家社会治理团队。市县两级建立社会治理专家库,完善聘任制度,加强交流沟通,明确研究重点,鼓励推出创新成果。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组建专家治理团队,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解决问题。发挥党校理论团队优势,围绕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理论研究,形成新的理论成果,指导社会治理新实践。强化专项组的社会治理功能,发挥部门领导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经验优势,提升专项治理的工作效能。    
     4.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问题导向原则,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课题研究、基层实践、专家论证、改进完善、普及推广的创新模式,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重点解决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病残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难题,每年推出一批社会治理创新成果。总结推广“三线两化一平台”“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等基层治理模式,继续提升“民情三本账”“特殊人群一人四管”“五心工作法”“三个精准防范”等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建立社会治理典型经验示范库,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亮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党政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市委政法委共同负责做好统筹安排、沟通协调、督查考核、宣传教育、申报命名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每年抽调干部参与创建活动。从2018 年起,创建工作经费市级按人均不少于0.8元、县区按人均不少于1元(少于10万人的县创建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镇办按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村、社区分别按5000 元、10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
     (二)坚持齐抓共建。坚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创建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市级领导包联县区制度,制定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和包抓镇办工作办法,各级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意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与“五城同创、四级联创”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机制,把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督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重点管理。严格执行《安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县区(部门)认定管理办法》,重点管理实行分项积分制,积分最高的县区、市直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重点管理。根据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结果,汉滨区每年确定3个镇办、宁陕县和镇坪县每年确定1个镇、其他各县区每年确定2个镇为市级重点管理单位,由市综治委重点管理。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暴力命案的镇办,即日起纳入市级重点管理。重点管理期间,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晋职晋级;连续两次被重点管理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被重点管理的县区、镇办和部门,由各级综治委领导负责包抓整改,市委政法委全程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完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督查督导、检查考评制度,执行“每季度一会议一研判、每半年一督查一点评、每年一考核一奖惩”工作制度,切实发挥考核奖惩“指挥棒”作用。市委、市政府每年通报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达到平安示范标准的镇办予以命名并通报表彰;对公众安全感排名全省后10位的县区、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市级重点管理;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影响“全国综治优秀市”考核验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