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考核抽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06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18〕6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09 08:05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社会管理局: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责任落实和市场主体履约情况检查的通知》(陕水建发〔2018〕38号)有关要求,7月份将进入重点抽查阶段,市局将安排对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在建水利工程进行抽查。各县区要积极准备项目现场及资料等情况,抽查率将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抽查情况按要求上报省厅。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健康有序。
二、各县区要加强自查,并及时整改,积极指导各项目法人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检查不出问题。
三、本次抽查将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抽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工程项目,将进行通报。
四、抽查时间定于7月9日至7月13日,具体行程和人员将另行通知。
安康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