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迎接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72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18〕8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13 09:1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社会管理局:
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时间紧,工作量大,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765号)要求,为迎接水利部对我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根据省厅要求,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快做好有关数据统计与填报工作
1、认真统计2010年1月以来开工,且在2015年底前已完工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并填写“水利工程验收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表1。
2、分别统计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的,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任务的机构名录,填报《地市级质量监督能力建设情况清单》、《县级质量监督能力建设情况清单》,格式见附表2和附表3。
3、认真统计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填报《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清单》,格式见附表4。
上述统计表格,由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加盖公章后,与举证资料(含电子资料)一并报送市水利局,各市水利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水利厅。
二、严肃认真做好考核举证(验证)资料
按水利部的要求,各单位在填报表1、表2、表3后,需同时提供以下举证(验证)资料。
1、表1中所列工程的竣工验收鉴定书;
2、表2、表3中有关县(区)设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文件、机构工作人员任命文件、专业、学历、职称等;
3、县(区)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同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财政预算经费的相关批复文件;
4、辖区内所有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由项目法人委托的质量检测合同和相关质量检测报告样本资料。
我市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主要是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各单位要将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进行扫描,扫描件电子版存入移动存储设备或光盘中统一报送市水利局规计科。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克服困难,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及相关资料举证(验证)工作,对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市水利局将在对各单位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不认真、资料不准确、举证(验证)资料缺失等严重影响省市考核名次的单位,市水利局在对各单位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中,将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2、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须在2018年7月18日前将举证(验证)资料电子版报市级水利局。
附件.rar:1.水利工程验收情况统计表
2.县级质量监督能力建设情况清单
3.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清单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