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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通报六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作者:发布日期:2018-11-2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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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抓好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汉阴通报了六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一、汉阳镇松林村党员刘自华扰乱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问题。2018年4月,在松林村村委会换届之际,刘自华违背组织原则,为其侄子竞选村委会主任四处拉票,扰乱村委会换届秩序。2018年5月,刘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城关镇五一村党员梁远余阻挠民警执法问题。2016年10月24日,在县公安局民警到梁远余家传唤其孙子梁青山的过程中,梁远余抢走民警证件并用木棍袭警致民警受伤。汉阴县人民法院认定梁远余犯妨害公务罪。2018年5月,梁远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涧池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张维酒驾肇事问题。2018年2月26日,张维在316国道汉阴段酒驾中造成三辆车发生碰撞,一名群众受伤,之后张维被县公安局拘留。2018年9月,张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铁佛寺镇司法所干部刘峰违法驾驶摩托车并攻击执法交警问题。2018年5月17日,刘峰在汉阴县城南广场骑摩托车逆行被交警拦停,其不配合交警执法并攻击交警,之后刘峰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2018年6月,刘峰受到警告处分。 

五、涧池镇中营村党员温涛结伙斗殴问题。2018年2月7日,温涛等一行五人在涧池镇紫云村与他人斗殴,之后温涛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温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六、城关镇三坪村党员张本清赌博问题。2017年5月7日,张本清在县城凤凰国际酒店赌博被县公安机关查获并受到行政处罚。2018年1月,张本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助力扫黑除恶斗争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