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扶贫百日大会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08-01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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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扶贫百日大会战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44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8〕169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8-01 08:35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当前正值决战全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当年任务的提早完成和来年任务的全面启动,市水利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加快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为重点的水利扶贫“百日大会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是及早完成年度任务。涉及2018年度18.03万拟脱贫贫困人口、403个拟退出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任务务必于9月底前100%完工。各县区要围绕年初市脱贫攻坚指挥部14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2018年度贫困退出饮水安全进展情况统计表(半月报)》中的今年在建项目,对照整县摘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整村退出所有农户饮水安全全覆盖和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等脱贫退出标准,以村为单位,迅速盘清年度水利扶贫基础设施方面的欠账情况,列出清单,夯实责任。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要重点关注,采取超常措施确保按期完成。

二是全面启动2019年项目。各县区要按照全市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建设需求,结合省水利厅下达的《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投资计划》中2019年建设任务,早安排早部署,加紧推进剩余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任务涉及的集中供水工程在9月中旬前全部开工,为每年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提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统筹推进示范村创建。各县区要在确保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的同时,按照安水发〔2018〕150号文件要求,在年内创建10个饮水安全全面达标、工程建设标准较高、水源保护落实到位、运行管理规范有序的脱贫攻坚饮水安全示范村(其中贫困村占比不少于80%)。通过在不同区域树立整村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并规范管理的样板,推动面上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均衡进展,进一步提升群众在水利扶贫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尽早开展核查认定。饮水安全核查认定资料是涉及达标过关的重要迎验、存档资料,今年的达标核查认定工作较去年时限更紧、任务更重,户脱贫、村退出的县级核查认定和县摘帽的对标自查等工作必须于9月30日前完成并将资料报至市水利局。各县区要抽调精干力量,及早开展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资料数据一致性、内容准确性、逻辑合理性的把关,做到填报格式一致、内容真实准确、时间节点把准。

二、时间安排

水利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行动从8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梳理列单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对照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欠账情况,列出任务清单,为大会战提供目标指向资料。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8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水利局要加强与镇村的衔接沟通,按照“市促推进、县抓落实”的责任分工,对照任务清单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市水利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督查检查组,逐一对照检查任务落实情况,通报百日大会战成果。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再次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是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市县水利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标梳理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主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谋划。既要抓好贫困村饮水安全整村达标建设,又要兼顾整县达标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的要求;既要紧盯今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又要提早启动2019年的项目前期。要做到点上与面上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各县区要统筹整合力量,围绕工作重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在百日大会战中发现和提炼工作亮点,创新工作做法,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水利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质量水平。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局计划近期开展水利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围绕水利扶贫“百日大会战”主要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作为水利脱贫攻坚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