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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发布日期:2019-01-0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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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省政府召开2019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修订)》。会议强调,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通过下放省级取水审批权限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合理开发。

2004年我省颁布的《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省政府94号令),对规范取水许可、强化计划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合理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以及我省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对取水许可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本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大幅下放省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最大限度的强化属地化管理。二是强化了取用水计量在线监控,进一步提升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三是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下泄流量要求,促进河流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四是强化取水许可信用监督,将取水单位和个人不遵守本办法规定产生的不良信息,纳入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