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水利部在武汉召开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长江大保护有关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主持会议并讲话,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山忠指出,为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水利部组织开展了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水库群联合调度、《长江保护法》立法和建立长江流域全覆盖监控系统等“5+1”水利重点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下,在有关流域机构、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魏山忠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有关流域机构、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有关专项行动取得新突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把推动长江大保护作为水利强监管的重点领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强化长江大保护监管,推进长江经济带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魏山忠要求,有关流域机构、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长江大保护各项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要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要全力推进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分类施策,严格论证审核,按期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和执法打击,持续保持对长江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切实维护长江采砂管理正常秩序;要进一步优化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加快建设长江全覆盖水监控系统,积极推进《长江保护法》立法,为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参加会议,长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