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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抓好河湖长制十项重点工作

作者:王克玺发布日期:2019-03-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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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把河(湖)长制作为加快追赶超越、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抓手,突出河(湖)长制十项重点工作,抓示范,强监管,补短板,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目标引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深化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强化目标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并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向河湖管理中的顽疾宣战,推动河长治、湖长治,还河湖以健康美丽。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深化“河长湖长+警长+X”工作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盯住盯牢其他各级河长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健全河湖管理队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示范创建。落实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示范河流示范镇村创建活动,确保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示范县区、镇办和示范河流(湖泊),以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各县区示范镇办、示范河流湖库不少于2至3个;各示范县(区)创建示范镇办、示范河流湖库不少于3至5个。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汉江、各重要河湖和秦岭生态保护等重点,扎实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与检察机关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河湖采砂等专项整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着力解决河湖“脏乱差”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轻重缓急,逐步改善河湖环境。
  五是落实一河一策。落实辖区管护职责,率先抓好汉江安康段和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流湖泊“一河一湖一策”方案完善、审批及实施工作,并稳步推进县级、镇级河长负责河流湖泊“一河一湖一策”方案完善、审批及实施工作。明确河湖治理保护的目标方向和具体措施,跟进抓好落实,推动问题解决。
  六是加快河湖划界。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全面加快工作进度。
  七是加强宣传发动。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市场、进家庭”的“八进”活动、“守望河湖看安康”、河(湖)长制公益宣传和河湖“清四乱”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和群众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支持河湖保护的浓厚氛围。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八是强化监督检查。正确处理综合监督与专业监督、行业监督与地方监督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继续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等有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级河长各相关单位把责任抓牢抓实。
  九是加大奖惩力度。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效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十是加强系统治理。以管好盛水的“盆”、保护“盆”里的水为核心,组织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界限不清和河湖水少、水脏的问题,还河湖自然状态,还河湖清水绿岸,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治理和保护成效。
  全市发扬创优精神,抓重点、抓示范、强优势、补短板,打造安康样本,让全市每条河流每个湖库碧波荡漾、涵养生态、永续利用,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不竭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