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发出公告,对符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8个省级行政区的65个县(区)命名为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我省西安市鄠邑区、铜川市耀州区、岐山县等11个县(区)名列其中。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2017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出台《陕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指导,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西安市鄠邑区强化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咸阳市三原县、礼泉县载体创建成效显著,共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及小区85个;延安市宝塔区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大力创建节水型单元;渭南市蒲城县加大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汉中市略阳县、商洛市山阳县、安康市汉滨区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节水护水。
2018年水利部组织技术单位对我省2017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进行了总体核查,对县(区)级行政区采取抽查方式就农业灌溉、重点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我省鄠邑区、岐山县、三原县、礼泉县、耀州区、蒲城县、宝塔区、榆阳区、略阳县、汉滨区和山阳县等11个区县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被正式命名为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