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抓实河湖“清四乱”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专题研究部署,坚持抓领导、抓机制、抓协调、抓队伍、抓督查,多措并举抓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巡河督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级河长高度重视,批示安排,巡河督导,现场核查,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夯实县区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镇办河湖管理责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在水利部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明晰了县区整改方向,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开展联合行动。市、县区两级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加强问题跟踪核查,市县区河长办梳理排查四乱问题156个,整改销号98个,清理污染水域面积82.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0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27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516吨。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0个,立案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起诉11件。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99件,立案89件。
三是及时会商研判。严守政策底线和生态红线,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市水利局、河长办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工作指导,同时组织专家和技术力量,实地踏勘,会商研判,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安全、生态。对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侵占河道、破坏生态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纠正,防患于未然,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四是全面自查自纠。针对河湖四乱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市水利局召开全市加强河湖监管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专题会、现场交办座谈会,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直面问题、破解难题,全力打好我市汉江保卫战。各县区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86个,已整改到位61个。
五是强化督查督办。突出汉江和市级河长负责河流等重点河湖,市县级河长带队核查,市河长办、市检察院组成联合工作组实地督导检查。近期,市水利局9名县级领导带队开展暗访督查并召开专题汇报会梳理工作情况,对上级交办问题“回头望”、对县区自查自纠问题再核查,对新发现问题再跟进,确保全面及时整改落实,为全市水利行业强监管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全局抓,抓全局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