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9-11-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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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19-0502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9〕198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07 10:35

各县区水利局,镇坪、宁陕县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瀛湖管委会办公室,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意见的通知》(陕水建发〔2019〕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中央和省、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务院、人社部、省政府、市清欠领导小组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全面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各单位、各科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站稳为人民谋利益的鲜明立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五个意见”
  省水利厅根据中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水利行业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五个意见”。“意见”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账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维权信息公示、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方面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都做出了明确和细致的要求,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单位要立即传达到有关项目单位,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作为基础文件,全覆盖宣传贯彻,并按照“意见”要求,针对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项目落实,坚决执行到位,不留工作死角。
  三、紧盯时间节点开展摸排自查
  一要紧盯农历新年欠薪高发时间节点,迅速开展摸排,对标对表“五个意见”和省市有关要求,对管辖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大排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二要紧盯考核时间节点,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补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账支付、工资保证金管理等薄弱环节,确保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四、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追责问责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支付工作责任,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督查力度,及时收集上报工作信息。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缓慢滞后,任务落实不到位,考核指标完不成,造成群访、极端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程序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附件2:陕水建发【2019】111号附件.docx(陕水建发〔2019〕111号) 

 安康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