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省水利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响应国务院和水利部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按期完成水毁修复任务。
通知指出,2019年,我省降水总量偏多、时空分布不均。省境内有61条河流89站出现洪峰912次,汉江、渭河干流先后形成今年编号洪水,黄河潼关站形成今年第3号洪水。局地暴雨多、秋淋时间长,部分地区洪涝灾害频发,水利工程设施损毁严重。按期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及时恢复防洪工程,直接关系到明年度汛安全 ,事关防洪工程体系减灾作用能否有效发挥。
通知要求,各地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细化实化建设任务,统筹加大水毁资金投入力度,倒排工期,逐项落实,科学安排水毁修复计划 ,务必于2020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水毁修复工程的质量监管,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强化督导检查,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