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把河长制湖长制作为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守护河湖健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位居全省前列。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2020年,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十项措施,抓规范、强监管,抓示范、补短板,确保河长制湖长制落实落深落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警长+X”责任体系,夯实各级河长、警长和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巡河督导,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齐抓共管,为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河湖水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不断强化河湖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制增量,清除存量,持续巩固治理成果。继续坚持“四不两直”暗访督查,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破坏河湖环境不可为、不敢为的高压震慑态势。同时充分发挥镇办、村社区和护河员、志愿者作用,打通河湖监管“最后一公里”。
三是严格规划许可,确保采砂管理有序。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科学实施禁采结合,严格采砂总量管控和生产过程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坚持把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采砂用砂放在优先位置予以重点保障。突出汉江干流、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四是集中资源力量,整治农村河湖环境。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集中资源、集中项目、集中力量,着力加强农村河湖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乡村。有条件的河湖沟道合理布局生态绿化、人文景观、休闲娱乐等设施,保护生态功能和历史风貌,美化河湖环境;无条件的河湖沟道,实施河道保洁、堤防整修、河道清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证河道整洁、畅通、自然。
五是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完成重点任务。围绕河湖与水利工程划界、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和“一河一策”编修审查三项重点工作,汉江和市县级河湖长负责河湖率先启动开展,明确时间节点,强化领导力量,组织工作专班,落实经费保障,确保10月底前河湖与水利工程划界全部成果报省厅备案验收,同时切实抓好河湖岸线规划编制和“一河一策”方案编修任务落实和实施。
六是强化典型示范,积极创建示范河流。积极开展示范提升工程,巩固示范成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系统治理,做到县有示范、镇有样板、村有看点。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创建2个省级河长制示范县,10个示范镇,100条示范河流(重点河段)。确保今年完成首批创建示范河湖、示范县镇的达标验收,同时再组织打造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精品示范河湖和先进示范县镇。
七是突出规范有序,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确保工作衔接有序、信息畅通,高效运转。高度重视舆情信访反馈,积极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做到有诉即办、即办即复,群众反映问题不推、不拖,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快市县河长制信息中心建设,搭建河长制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智慧监控。
八是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全民护河治水。扎实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八进”活动,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一线护河工作者和身边涌现的护河好人好事。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护母亲河”“保护河湖,爱我家园”等活动,从小抓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改变生活陋习做起,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保护河湖意识。
九是积极探索实践,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争当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先行者、探索者和实践者,努力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形成行之有效,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和做法,认真提炼形成制度并巩固下来,把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做的更实,叫的更响,在中省层面形成更大影响力。
十是严格考核监督,加大奖惩问责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用好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深化改革创新,紧扣工作重点,狠抓关键节点,着力解决痛点难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组织开展对基层河长、警长、护河员、志愿者等护河先进典型表彰奖励活动,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