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切实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以下简称《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履职手册》要求,逐座水库调整更新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予以公示公告,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水利部备案;要按照《工作指南》要求,逐库排查、配备必要的水雨情测报设施,编制、完善并审批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操演练,保证有效管用。要抓紧开展宣贯培训,保证各类责任人熟悉职责要求和业务知识,具备履职能力,做到各类责任人从“有实”到“有能”。
文件强调,水利部将把《履职手册》《工作指南》落实情况作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水库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