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相关规定,岚皋县水利局联合县发改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饮水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价格和管理。
《通知》中分农村集中、联村或单村、分散等三个层次对农村供水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农村集中居民生活用水1.8元/吨;非居民用水2.2元/吨;特价用水3元/吨;农村联村或单村集中供水实行单一综合水价1.5元/吨,农村分散供水按人或按户,按月或按年计费办法收取水费。同时,对农村低保或居民特困户实行配套减免政策,原则上用水量每满3吨优惠1吨,或者各镇结合实际定价,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通知》中规定所有收取的水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维修、更新及改造等,不得挪作他用。此外,要求各镇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快供水户表改造更新步伐,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落实水费收支定期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