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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表彰14名优秀护水员

作者:刘娟发布日期:2020-05-2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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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岚皋县水利局对全县14名优秀护水员进行了表彰,每人奖励500元现金并发放荣誉证书。

为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程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岚皋县聘用护(管)水员132名,每月发放600元工资,全年发放7200元。并由村委会与每名护水员签订管护协议,协议中规定护水员主要负责六项工作:一是宣传本辖区范围内的水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定期对本村小型水利设施进行巡护,每次巡查后按照规定做好记录;三是不定期对净水设备和消毒进行检查,做到设备正常运转,定期清洗和更换设备滤料,水池每季度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并投加适量消毒剂;四是负责用水统计计量、收取水费,每年公开年度用水与水费支出情况;五是负责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饮水设施、村民私自在饮水设施旁进行土建工程等有碍饮水安全的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六是加强业务学习,保证操作规范等。

通过表彰先进护水员,充分调动了村级护水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加强了农村供水管理水平,提高饮水设施运行质量,保障农村用水安全,极大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