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透明、规范、高效完成主管局赋予的质量监督委托任务,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积极履职尽责,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质量管理工作行为,多措并举筑牢水利工程质量防线。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担当能力。为适应机改后赋予水利技术机构的职能要求和定位,履行好受委托事项工作落实。中心依托“强能讲堂”,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学习工作机制。通过科室轮讲、专家授课、集体讨论等形式,开展质量监督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规定规程、标准程序和政策要求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质量监督管理业务水平。针对机改后各县区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积极筹备举办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着力解决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化程度不高、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薄弱、履职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质量管理行为。针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中心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并报请主管局同意,印发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试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用章管理规定(试行)》等四项制度,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水利工程监督手续办理核查资料清单》等相关文书,完善了质量监督工作机制,规范了监督管理程序,约束了监督人员行为。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程日常监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质量监督手续9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60人次,发整改通知书8份,参加项目法人验收10次,核备(定)工程质量24次,78个单位工程,出具质量监督报告14份。通过开展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检查和项目法人验收监督,完成工程实体质量巡查和工程质量核备核定等常规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建立了县区联络员制度,积极协调各级监督机构之间的分级管理,努力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夯实监督责任。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锤炼过硬干部队伍。为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中心结合质量监督工作特点和中省市反腐倡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监督人员外出报备登记、监督小组划分、交通出行保障和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在干部的日常管理中,坚持抓日常抓预防,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约束就是保护”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一支作风实、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过硬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