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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督查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0-07-10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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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杜绝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石泉县水利局决定从7月8日至7月19日对全县镇、村两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本次督查重点,一是检查镇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经费保障、饮水安全达标政策落实、用水户明白卡发放、水费收缴方面工作部署情况以及镇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印证资料是否齐全;二是督导检查村级运行管理机构责任建立过程资料是否齐全、供水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完善、水费收缴制度是否落实、管护责任是否落实、资料档案建立是否完善、用水户明白卡发放以及饮水安全达标政策知晓情况。通过督导检查,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本次检查严格落实工作组检查责任制,对照督查重点,采取查阅资料、到户抽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主体责任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类型,明确整改时限,及时下达督办整改通知单,责成镇、村整改到位,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对反馈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或推进缓慢的单位,将按照行业监管职能职责要求,将有关问题上报县政府,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