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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发布日期:2020-07-2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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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漩涡镇梓中村党支部书记余相平违规操办乔迁宴等问题。2018年6月4日,余相平在汉阴县水岸花城杨洋酒楼操办乔迁宴,当天置办酒席10桌,收取73人礼金2万余元,其中收取12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900元。此外余相平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余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责令退还。

二、涧池镇东风村村委会原主任吴大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东风村村委会主任吴大周多次以误工补助、值班补助、交通费和电话费等名义签字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共计1万余元,其中吴大周领取3800元。2019年10月,吴大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已责令退还。

三、涧池镇马鞍桥村监委会原主任谢祖民超规模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1月24日,谢祖民按规定向镇纪委报备为儿子操办婚宴。2018年2月23日谢祖民在家中为儿子办理婚宴,婚宴共办3天,23日当天共置办酒席22桌,收受115人礼金5万余元,其中收受32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000元。2020年6月,谢祖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责令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