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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

作者:发布日期:2020-09-0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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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以身作则,管好家人,带头移风易俗,争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推动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石泉县两河镇中心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席廖友燕操办其女“升学宴”问题。2019年8月,廖友燕在两河镇一餐馆置办酒席5桌,为考取大学的女儿操办“升学宴”,宴请亲戚朋友50余人,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400元,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2月,廖友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对有关党组织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白河县中厂镇宽坪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戴会敏操办其女“升学宴”问题。2019年8月,戴会敏在家中置办酒席10桌,为考取大学的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09万元,其中本村村民礼金30人56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0月,戴会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对有关党组织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岚皋县佐龙镇塔元村村委会主任刘金奎操办其子“升学宴”问题。2019年8月,刘金奎在岚皋县城一农家乐置办酒席10桌,为考取大学的儿子操办“升学宴”,收受亲朋好友和本村部分村民礼金88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0月,刘金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对有关党组织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通报指出,以上3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律意识淡薄,其行为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民风建设要求相悖,反映出个别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教育不力、管理不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抵制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监督,深入酒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问题严重的县区、镇办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新民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