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20-07-07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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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市防指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索引号 016048180/2020-0479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7-07 17:42

近日,市防指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28日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汛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多雨时期,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多发且致灾性强,防汛形势复杂严峻。各县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按照中、省、市防指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测预警,科学应对防范,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夯实责任,全力防汛救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从严夯实各级领导防汛工作责任制和部门防汛负责制,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位。细化完善各类防汛救灾预案,强化“监测、预警、撤离、安置、警戒”等措施。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会商分析研判,做到预警信息全覆盖,提前转移撤离受威胁群众,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人员安全。要突出重点,排查整治隐患,要在前阶段汛期检查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度汛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对重点区域、人员聚集区、水库水电站、堤防、涉河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对排查出的度汛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和度汛措施的落实。突出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水库电站安全度汛等重点,特别是险工险段,超警戒水位河段,超汛限水位水库等的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度汛隐患。要加强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防指和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和预案及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面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各级防办要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测预警、技术支撑、应急保障等作用,为科学指挥提供高效服务。密切与驻军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联系,充分发挥驻军和专业救援力量在防汛抢险抗洪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并报送雨、水、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形成防汛救灾工作合力,确保平安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