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关于《安康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件名称 |
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关于《安康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0-0845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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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1-16 11:21 |
一、政策背景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实现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按照《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细则》《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目标任务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四、主要内容
《安康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共计二十四条,主要分为总则、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监测、法律责任、附则七个方面。
1.总则,包含第一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了本办法依据、适用、原则、经费、政府部门责任、宣传、权利义务等。
2.地下水规划,包含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及地下水利用与规划编制工作。
3.地下水开发利用,包含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或者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新建自备水源范围。
4.地下水保护,包含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规范地下水开采活动,对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的生产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5.地下水监测,包含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要求各相关部门实现地下水监测资料共享,以及规范监测设施设备管理。
6.法律责任,为第二十三条。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附则,为第二十四条。确定了本办法有效期。
文件链接:http://slj.ankang.gov.cn/Content-2205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