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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效机制

作者:王文红发布日期:2021-01-2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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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近日,宁陕县农水局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动态管控的线索排查机制。一是拓展线索渠道。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责任制,开展常态化、全方位的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从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解、行业乱点乱象通报中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较深的涉黑涉恶线索。畅通线索举报途径,常设举报电话、邮箱,大力宣传推广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提高举报奖励标准、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办法,消除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二是严格核查责任。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机制,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实行分流转办、分级核查,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实行终身负责。健全完善线索核查反馈回应机制,经核查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把有关处理情况反馈实名举报人;不属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要做好转交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深入分析研判。建立线索管理信息台帐,及时更新举报数、交办数、办结数、成案数,动态掌握本行业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群众举报线索分类分析,将涉黑涉恶线索与普通信访件高效分流,进一步提高线索核查质效。

建立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一是整治行业乱点乱象。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健全完善行业乱点乱象排查整治机制,聚焦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开展常态化排查和整治,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业乱点乱象及时进行处罚,切实防范行业乱点乱象。常态化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让黑恶势力在城乡无处容身。二是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加强行业常态化监管,从审批流程、管理环节、日常监督等方面找漏洞、找短板,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动态监控等执法措施,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现象重演。健全完善行业主管与政法单位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走深走实。建立行业整治回访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坚决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三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定期开展督查通报,持续发挥扫黑除恶督导作用,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彻督导全过程,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定期督导通报机制。围绕政治担当、行业整治等重点任务,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常规督导,实现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全覆盖,一级抓一级,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一是开展考评表彰。综合整治效果、机制建设成果等因素,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各单位扫黑除恶斗争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乱象问题突出,整治监管不力,线索摸排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纳入重点管理。二是坚持群众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回访举报人、走访受害人及受益人、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等方式,倾听群众意见,加大群众意见在考核分值中的比重,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群众评价机制,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健全完善常态推进的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行业治理全程负责、全面把关,坚决防止行业乱象演变成涉黑涉恶问题。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做强正面宣传,加大对农业农村水利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主要措施、阶段成效、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提炼本行业扫黑除恶斗争的成功做法和创新实践。三是强化专班力量。局下属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全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专班力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