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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河长制”治出河畅水清

作者:李永明 王腊梅发布日期:2021-05-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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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河湖长制全面深入推进,汉滨区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紧扣“六聚焦六强化”工作思路,以河湖“清四乱”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河湖长从“有实”向“有为”转变,实现了河湖岸线有效管控、水生态环境修复持续向好。

通过明晰工作责任,汉滨区新制定印发《汉滨区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实施方案》《汉滨区护河员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公开河湖长、警长名单,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等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全区护河队伍坚强齐备,共设立三级河湖长561名(区级河湖长21名)、警长30名、督察长29名,护河员506人。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主责主业,建立完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激励、整改验收等六项制度,实行投诉举报、问题清单、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工作流程闭环管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个成员单位积极履职,27个区直部门分头督办包抓镇办,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和立案互通,下硬茬治理河湖安全隐患和违法案件。

为加强汉江环境保护,持续提升汉江水质,汉滨区将汉江中心城区段纳入禁洗管制范围,禁止沿江洗衣、洗车、洗宠物、洗拖把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强化对马坡岭等水源地日常监管,杜绝非法违规排污及违建项目行为,确保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标准。并对许家河水库、石岭沟水库、建设水库、梁桐沟水库四个千吨万人水源地实施规范化建设,对茨沟镇等37个镇级水源地进行划分,设立围栏进行保护。在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的同时,组建河湖“清四乱”整治专班,分组开展区级自查,建立台账、制定清单,通过压茬督办、限期交办、跟踪问效等方式,实现28个自查问题整改“清零”。通过扎实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对全区2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7座小(2)型以上水库深入开展摸排,在镇办自查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行业主管部门清查,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保证问题排查的全面性、彻底性。

近年来,汉滨区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不断加大两厂(场)设施建设力度;统筹瀛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建成各类污水处理站(厂)98个,完成了瀛湖生态治理项目46处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验收和规范运行工作;开展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共整改销号疑似黑臭水体12处;坚持以“净美汉滨”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强力整治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重难点问题。

通过刚性落实汉江禁采禁捕,除恒河作为保留区外,各级河流全面禁采,积极开展河湖执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规挤占、非法电毒炸鱼等破坏野生渔业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持续重拳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全区全年三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查,部门定期督查,及时处置河湖问题,最大限度消除管理盲点、监管漏洞,全年立案办理水事违法案件16起,同时将河湖长制纳入各镇办、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今年拿出了12万元对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优秀警长和优秀护河员进行表彰奖励,极大调动了管河护河的积极性。组织行业部门对河湖管理重点任务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全年累计问责处理7人,约谈批评村级河长2人,取消评优资格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