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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六项措施推动河湖“四乱”作风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作者:王克玺发布日期:2021-06-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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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市水利局及时研究并印发《工作方案》,聚焦河湖“四乱”作风专项整治,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河湖“四乱”整治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以务实的作风全面激发全市水利行业抓好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的内在动力,以实际行动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建好“一套班子”:成立由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任组长,相关领导任责任组长或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工作力量合署办公。同时落实县区水利局长“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系统抓、抓系统”作用。

三是抓好“三个一批”:即“排查梳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整治处理一批作风不实的人和事”。

四是突出 “四项重点”:坚持既查问题表象又查问题根源,既查事又查人。重点整治河湖采砂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彻底的作风不实问题;同一河段、同一地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问题反复出现、屡禁不止,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虚假整改的作风不实问题;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不力,特别是镇办基层河长湖长、河湖管理单位、护河员对“四乱”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履职不力的作风不实问题;媒体时有曝光、群众反复投诉等河湖监管不到位的作风不实问题。

五是落实“五项任务”:要求各县区分阶段抓好“方案制订、摸排问题、集中整治、督查检查、完善机制”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开展。同时坚持“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标准”,将督查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会同司法机关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整治的高压震慑态势。

六是做到“四个强化”:从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监督问效、宣传报告等方面入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充分发挥考核监督、问责问效及“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各项机制制度作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