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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安康高新区放牛场、棉花沟水库报废批复前有关事项的公示

作者:发布日期:2021-07-0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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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高新区社管局《关于申请放牛场、棉花沟水库报废的报告》及《安康市高新区放牛场水库报废论证报告》《安康市高新区棉花沟水库报废论证报告》,按照《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8号令)、《水库隆等和报废标准》(SL605-201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和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审查高新区放牛场和棉花沟水库报废报告书的回函》,安康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水库报废论证审查会,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市水防中心、市水利执法支队,汉滨区水利局(含黄石滩水库管理局)、高新区社管局,市水务集团江北分公司及高新区四岭村、莲花村等单位代表参加,经过专家认真讨论,提出较多修改意见,编制单位于2021年7月1日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废报告》报来。经研究,现将拟批复安康高新区放牛场、棉花沟水库报废事项予以公示,欢迎各相关方、广大公众积极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直接向安康市水利局水防中心水库监测科反映。

一、基本情况

1、放牛场水库。放牛场水库位于高新区四岭村境内,距五里集镇约1.5km。现属于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大坝下游规划有产业路。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并兼有养殖等综合效益的V等小(2)型工程,为“黄石滩水库”引水灌溉调蓄水库。由于当时水库设计不规范,施工方法落后,水库主要建筑物老化失修,水库淤积严重,多年来一直空库或低水位运行,水库无水可供。目前水库原灌区全部规划为高新区城市建设区域,水库已规划占用。

2、棉花沟水库。棉花沟水库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养殖的V等小(2)型水库,控制集水面积1km2。1974年11月开工,1975年12月竣工,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坝,最大坝高22m。水库设施年久失修,卧管涵洞渗漏严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目前水库原灌区全部规划为高新区城市建设区域,水库灌溉效益基本丧失。

二、水库报废理由

(一)放牛场水库

1、根据《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7-2035)》高新区用地规划,放牛场水库位于高新区中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内,水库规划占用。

2、水库下游灌溉农田全部变为工业或城市居住用地,水库灌溉功能全部丧失。

3、水库四周被城市道路包围,且属黄石滩水库西干渠“长藤接瓜”水库,西干渠已无法向水库补水,水库无水可供使用。

(二)棉花沟水库

1、根据《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纲要》高新区用地规划,棉花沟水库位于高新区城市建设区域,水库灌溉农田全部变为工业或城市居住用地,水库灌溉功能全部丧失。

2、棉花沟水库属黄石滩水库东干渠2支渠“长藤接瓜”补水水库,东干渠2支渠现已无法向水库补水,长期处于低水位状态。

3、棉花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属病险水库,该水库对下游城市建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制约着高新区城市建设和安全发展。

三、其他事项

1、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

2、联系电话:0915-3210689。

3、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行政中心19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