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下硬功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河湖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近年来,石泉县积极探索“河湖长制”,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河湖管护,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该县创新建立了“河长+警长+四员”管理模式,制定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配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全县456条江河沟溪、15个小型规模以上水库落实230名河长、84名湖长、245名护河员,全面构建起江河沟溪湖“网格化”管理格局。在此基础上,于今年6月建立了“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工作协作机制,推动河湖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河湖治理保护新格局,在大中小流域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共同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和推进治安管理、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建设“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此外,该县依托河湖长制“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模式,为护河员配发了智能终端,将生态下泄流量监测、护河员巡河监管纳入智能监测,实现了智能巡河湖。2020年起,该县每年筹集120万元用于设立沿江4镇漂浮物打捞专项资金,确保打捞工作顺利开展。汉江石泉高桥、小钢桥、池河入汉江、饶峰河入汉江段面及县域地表水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水质标准,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域内未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先后被省政府授予“省级生态建设强县”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