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我市再次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工作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1-0346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0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02 18:46 |
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以及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市部分矿山企业、畜禽养殖户未办理取水手续的问题,近日,市水利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取水设施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核查登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取水工程开展“地毯式”核查,确保核查登记对象不重不漏、基础信息不缺不错。二是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务必于 9 月底前整改到位。三是继续做好用水统计。要将全市取水户取用水量纳入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真实掌握全市用水总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通过开展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工作,达到“取水要许可、用水有计划、水量有计量”的目标,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通知特别强调,各县区水利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周密部署,配足人员,确保按期完成核查登记和整改任务;实行每周通报,对于慢作为、不作为和组织不力的,将予以约谈、通报和依法问责。
我市自2019年5月开展第一轮核查登记工作以来,全市登记入库的取水户从2017年的220户增加到现在的471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