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王克玺发布日期:2021-07-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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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我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索引号 016048180/2021-0317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7-21 16:58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部署,今年5月份以来,市水利局(河长办)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聚集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市水利局党组及时研究并下发《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刘昌兰任组长、市水利局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的“清四乱”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入手,落实市县区水利部门“一把手”政治责任,通过系统抓、抓系统,促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市河长办组织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方案》,结合上级反馈问题,召开推进会研究采砂及“清四乱”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措施。同时将暗访督查贯彻工作始终,市河长办积极发挥创新建立的“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由县级领导带队成立暗访督查组深入县区和问题一线对河湖“四乱”问题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并召开联席会、下发督办单等方式通报情况,责成整改,压紧压实各级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截止710日,市河长办第一轮反馈下发整改通知18份,反馈问题58个,已整改到位50个;6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河长办第二轮暗访反馈县区问题46个,已督办县区正在加紧推进整改。通过聚焦河湖采砂和“四乱”作风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四乱”问题大幅减少,重大“四乱”问题基本实现动态清“零”,一般“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批长期困扰基层群众、影响河湖健康美丽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清除解决,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赢得了上级肯定和群众赞誉。

下一步,市水利局要求全市水利系统按照河湖“四乱”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和考核激励,层层传导压力,抓住基层河长、河湖管理单位和护河员等关键环节,强化联合执法和典型示范,紧盯重点抓整改促落实,坚决守护好河湖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