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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河湖长制引领“河湖长治”

作者:张根 梁沛发布日期:2021-09-0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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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平利县近年来以河湖长制引领“河湖长治”,通过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县域内河湖水质始终保持在二类以上。

平利县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形成了“县、镇、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职,各镇和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常态化开展巡河督导,推进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难题。县委、县政府每年拨付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河湖管理保护。县人大、县政协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进行专题调研。县总河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亲自安排,对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平利县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运行。组织各镇、各相关部门全面自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扎实开展河湖暗访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大河湖日常巡查与执法力度,重拳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今年来,平利县河长办已下发5期督办通知,整改30个河湖“四乱”问题。

平利县积极落实河长制培训,提升镇、村级河长和护河员的履职能力。不断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建立河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构建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依法治河新模式,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放、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平利县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河湖管理保护意识。切实贯彻《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形成“涉河湖建设项目事前主动报审、涉河违法行为不敢为”的氛围。认真抓好蒋家坪国家级水保示范园和金沙河省级河长制示范河流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平利河湖长制”工作品牌。

近年来,平利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及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水环境质量排名稳居全市前列,于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