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入贯彻中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精神,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招投标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一是清理规则文件,落实总量控制。组织开展招投标制度规则文件清理工作,并在网站专栏公布,实行目录管理,总量控制,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新出台的招投标制度规则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评估必要性,在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县级文件全面清零,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二是推进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开标。全面推进线上交易,自7月开始,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启用“陕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系统”。通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通过在线监管、扩大评标信息公开范围、运用大数据分析检测等方式,规范交易主体行为,强化招投标违法问题治理,遏制腐败犯罪。三是完善监管模式,规范交易行为。专题印发了《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完善水利招投标关键环节、载体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及信用信息平台和部门网站,对开展抽查检查对象、比例、频次及结果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监管和招投标交易行为,以公正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招投标领域投诉、建议渠道,公开13个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投诉、建议电话和邮箱,确保群众投诉、建议渠道畅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投诉、建议,履行行业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将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将积极推进在线受理投诉工作,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