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平利县兴隆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河长制责任落实,对辖区内的河流进行全面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召开推进会、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车载广播播放等方式进行河长制宣传,由于换届人员有变动,目前把县、镇、村河长牌子已经更换,立在村口河边显眼的位置,逐村、逐段明确河长、明确管护责任。通过宣传引导,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河长制政策要求,调动全镇人民对河流保护的参与意识,形成“护河治水无看客,你我都是责任者”的浓厚氛围。
二是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河长制。镇村两级将“河长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兴隆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巡河记录和河道问题整改台账,并与各村(冠汝社区)签订了2021年河长制目标责任书。镇河长办坚持常态化巡查,镇村联动,全面落实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河,村级河长一旬一巡河,保证河湖环境管护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结合辖区无垃圾行动,扎实开展河道整治。结合全域无垃圾、美丽乡村建设等,组织护河员清理河两岸、河湖支流的零星垃圾;组织铲车全面清理整治河道内外陈年垃圾,努力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的目标,全面提升整治标准。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对河道沿线乱挖乱采和垃圾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及时填写巡河记录,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动态化管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反馈、整改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