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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加快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作者:发布日期:2021-11-0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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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以建设稳定水源为重点,加快供水设施提档升级,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助推全面乡村振兴,有效提高了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年初,我省及时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5月底又派出5个督导组,先后深入25个县(区),走访受益群众235户,查看供水工程112处,整改管护不到位问题132个、保障水平偏低766户2828人,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9月份以来,又先后开展农村供水保障专项排查、饮水安全全覆盖大排查活动,确保饮水达标脱贫的质量和成色。同时,建立巩固拓展饮水脱贫攻坚成果月调度机制,8市32个县(区)17.85万人出现供水反复问题,各地迅速通过应急供水、改造新建等措施协调解决,持续巩固拓展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方面,各市、县(区)突出规模供水工程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施工进度补齐供水保障短板弱项,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省级共审查3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已落实年度项目资金9.8亿元,完成建设投资7.38亿元,新开各类工程1177处,建成供水工程830处,改善提升受益人口138.67万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供水工程8.87万处,保障镇村居民2769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97%、自来水普及率96%,形成比较完善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无死角、全覆盖。

我省不断拓展工程管护“三个责任”,夯实“三项制度”,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管护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实现了镇村供水保障主体责任全覆盖。目前,全省有78个县(区)设立农村供水总站,24个县(区)成立国有农村供水公司,6个水厂被评为国家规范化水厂,20个水厂被树立为省级示范水厂。同时,印发《共建共管共享农村饮水安全倡议书》,出台《农村供水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提升了供水行业监管能力水平。入汛以来,受多频次强降雨洪涝灾害影响,全省共有4912处供水工程严重损毁,各地及时组织力量,实地查看灾情,指导恢复重建,加大构筑物、设备设施、输配水管网等巡查力度,共抢修供水工程3884处,保障正常供水102.42万人,持续提升了城乡居民的用水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