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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成农村供水五级全覆盖工程管护责任体系

作者:发布日期:2021-12-1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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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省聚焦巩固拓展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以深化供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创建部省级规范化示范化水厂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农村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初步建成了省、市、县、镇、村全覆盖的五级管护责任体系。

今年以来,省水利厅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安排,督促市县加快建设步伐,并通过建立旬报、月报统计调度制度,全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工程标准化改造。截至11月底,全省完成建设投资9.48亿元,共计开工1287处,建成工程1165处,受益人口198.9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6%。

为确保已建成镇村供水工程良性健康运行,我省将工程管护“三个责任”延伸至1252个乡镇16875个行政村;103个县区均设立供水总站或总公司;54个县区落实村级管水员2.63万人;3.73万处工程“量化赋权”颁发产权证;3.92万处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多样化管理,其中5552处划定水源地保护区,3.03万处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初步构建了省、市、县、镇、村“五级”工程管护责任体系。同时,全省完成维修养护资金1.13亿元,养护工程4068处,服务人口698万人,集中供水水费收缴率达到了96.1%。26个水厂被评为国家规范化或省级示范化水厂,21个县区水质检测机构通过CMA资质认证,农村供水水质监管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在持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转发水利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出台《陕西省水利厅农村供水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突出农村集中供水突发灾害事件,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处置机制,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能力跃升到新高度。提早部署应对水旱灾害天气,统筹保障“十四运”期间城乡供水安全。倡议全社会共建共管共享农村饮水安全,争做饮水安全的倡导者、志愿者、守护者和践行者,进一步筑牢供水保障支撑“民生底线”,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注入了持久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