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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国家森林城市 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02-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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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新一轮城市创建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森林进城、园林下乡、身边增绿、生态惠民”的国森巩固提升总要求,大力开展生态宜居安康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生态功能,优化城市生态布局,提升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02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首轮复审省级审核,但由于疫情影响等因素,国家复审验收工作延后。2021年,全市国森巩固提升工作要着眼当前、立足长远,一手抓迎接国家复审验收工作,一手抓对标新版《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新要求,积极作为实现新突破。根据复审需要和新版国森标准要求,制定《安康市2021年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特别是各县区及市直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新国森标准,精准梳理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难点、补短板,科学有序推进国森巩固提升工作高质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21年国森巩固提升目标任务.doc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