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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11名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有了合法身份证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2-04-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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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为公开招募的11名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颁发《陕西省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证》和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和“有能”转变。

本次领证的11名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是通过网络报名,经市级河长办审核推荐后,由省河长办审定并颁发证书。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涉河涉水涉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有关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的新理念新思想新精神,积极参与相关河湖保护和志愿活动。对破坏涉河涉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健康的各类违法违规 “四乱”行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全县境内河湖日常管理、治理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聘请河流社会义务监督员,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及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河湖管护工作,引导形成全社会爱河、护河、治河的良好氛围。

   “有了这个河湖义务监督员证,以后我巡查河道的时候发现啥问题说话也就硬气了,可以理直气壮的直接给负责这项工作的责任人打电话叫他们及时整改,要是他们不听话,我还可以直接给县级河长汇报,甚至向省河长办汇报,以后就不愁河道环境管不好了。”后柳镇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廖凯接过义务监督员证时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