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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印发《安康市小型病险水库清零行动方案》

作者:杨厚文发布日期:2022-10-0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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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市水利局印发《安康市小型病险水库清零行动方案》,对我市于2022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型病险水库清零的目标清单、重点活动、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行动方案》提出,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全面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紧盯全市2022年底小型病险水库动态清零目标,牢牢抓住初设批复、投资评审、招标采购等关键节点,确保汛期结束后立即全部开工实施,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并做好项目完工验收,彻底消除小型水库重大安全隐患,尽快恢复水库防洪功能,较全国提前3年,全省提前1年顺利实现小型病险水库清零。

《行动方案》安排了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召开全市部署推进会,全面安排,加力推进。二是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方案,介绍进展,推介经验做法和安康特点等。三是开展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和工作成果展,系列报道,宣传和推介安康经验,集中展示做法及成效。四是开设“小型水库管护看安康”专栏,每周持续宣传、报道全市及各县市区的做法和经验。五是落实常态化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加强项目监督稽查、绩效评价,落实常态化除险加固责任,确保全市水库安全运行。

《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坚持一线指导、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落实问效,采取清单管理、暗访检查、挂牌督办、驻点式检查等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清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