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我市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工作有序开展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2-0091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0-14 14:09 |
10月初,我市遭受大范围灾害性强降雨天气,造成部分农村供水工程设施严重损毁,市县水利部门迅速行动,坚持防汛抢险和水毁修复同步开展,尽力把灾害对群众日常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灾害发生后,全市水利系统按照“先通水、后完善,先应急、后长远”的原则,科学有序组织水毁供水设施修复。市水利局于10月10日召开全市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工作视频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和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动员全市水利系统统筹力量、聚焦重点,全力组织工程修复。市县水利部门在灾情发生后不等不靠,始终坚持把保障群众饮水作为首要任务,第一时间通过开辟应急水源、铺设临时管线以及拉水、送水等措施,全力保证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摸排损毁情况,制定修复计划,明确每处项目的建设内容、受益情况、资金需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等,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序组织修复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264处水毁农村供水工程修复工作已完成84.5%,其余工程也已通过应急措施保障群众生活用水正常。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加快修复进度,确保水毁供水工程尽快全面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