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将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作者:发布日期:2022-08-2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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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市水利局将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索引号 016048180/2022-0041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27 11:37

7月下旬以来,我市持续晴热高温少雨,多个县(市、区)出现不同程度旱情,并不断蔓延升级。据水文监测,各主要江河径流总量与历史同期比较偏枯7~9成。8月21日8时,石泉、马池、恒口、长枪铺墒情监测站土壤相对湿度为42.7~51.9%。据最新气象预报,8月29日前我市大部仍无有效降雨,旱情将进一步加剧。依据《安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市水利局决定,自8月26日22时起将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相关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严密监测旱情旱灾发展变化,按照工作规程落实应急响应行动,持续做好人畜饮水安全保障和抗旱保秋,充分利用抗旱水源和设施设备,加强管理,科学调度,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全力扩大灌溉面积,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同时,高度警惕“旱涝急转”,落实落细水旱灾害防御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