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安康市水利局> 水利新闻> 县区水事>正文详情

汉阴:践行河长制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杨磊发布日期:2022-11-03 14:36
分享到:

近年来,汉阴县积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把饮水安全作为落实乡村振兴“两不愁三保障”的硬性指标,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建设、创新机制、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运行高效”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在汉阴大地成为生动现实,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绿色理念,打造县域治水兴水加速度。先后投资7亿元,实施汉江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月河综治PPP试验段、小型水库管理样板县建设等项目,形成生产、防汛、步道、景观为一体的多道合一新模式。全面治理县域内主要江河、沟道、病险水库,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形成汉江、月河流域美丽水域岸线。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不断强化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99.3%。利用“四长治河”管理模式成效明显,公司化管理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全县农村人口全部达到饮水安全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达到集镇全覆盖。县域内朱鹮、鸳鸯等国家级保护动物栖息数量明显增多,天水一色、山水相映、人水和谐的生态画卷在汉阴大地铺展开来。

坚持网格管理,构建河长治水兴水新格局。2017年,汉阴县率先在全市启动河长制工作。2018年,将全县所有湖泊、水库、河道纳入管理范围,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镇(街道办)、村三级河湖长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长治水兴水网络。遵循“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其他常委任副组长,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汉阴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镇两级河长和村级巡查员,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其他县级干部任副河长,对县境内河流、沟道、水库全覆盖划段包干。建立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环保、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河湖长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河湖长制“巡查+执法”机制,2019年成立水利执法大队,为有效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保驾护航。同时,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经费,聘用护河员,定期定点巡查保洁,确保河道干净整洁,进一步夯实了河湖长制工作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水兴水新举措。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断加强河湖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提高管水能力。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控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高风险产业发展。将河湖普查名录内9条河流纳入划界确权范围,先后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业务专题会对划定设计报告、划界图册进行技术论证和审查,按时完成界桩、界碑设置及公示,为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水资源提供技术支撑、奠定制度基础。水利、国土、公安、检察、交通、林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出动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台次,累计动用吊车、装载机等200台次,取缔和整治采砂企业,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河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采取“护河员定期清理+部门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河湖环境整治,清理河道“四乱”、堆料及垃圾,县域河道形象全面提升。